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学院将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级(高起专、专升本)毕业班学生(预计于2020年7月毕业)
二、评选方法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请—审核推荐—学院评议”的方式进行:
1.符合“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例”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于2020年5月25日前提交给本班班主任;
2.班主任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并推荐初选名单;
3.经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评议后,公示获奖名单;
4.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生事务中心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