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学院现将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级(高起专、专升本)毕业班学生(预计于2019年7月毕业)
二、评选方法: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核推荐—学院评议”的方式进行;
2.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例”,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提交给本班班主任;
3.班主任汇总并审核后,上报学生事务中心;
4.学院评议审核,初评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
5.优秀毕业生名单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审批。
学生事务中心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