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15:35:41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量: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学院将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高起专、专升本)毕业班学生(预计于20217月毕业),2016级(高起本)

评选比例:应届毕业生人数3%

二、评选方法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请审核推荐学院评议的方式进行:

1.符合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例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提交给本班班主任;

2.2021527日前学习站点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审核并推荐初选名单;

3.经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评议后,公示获奖名单;

4.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历部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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