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学院将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高起专、专升本)毕业班学生(预计于2021年7月毕业),2016级(高起本)
评选比例:应届毕业生人数3%
二、评选方法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请—审核推荐—学院评议”的方式进行:
1.符合“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例”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登记表”,提交给本班班主任;
2.2021年5月27日前学习站点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审核并推荐初选名单;
3.经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评议后,公示获奖名单;
4.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办公会议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历部
2021年5月14日
